为进一步保护渔业生态资源,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6月25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平桥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信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长周从贵、政委王翠霞应邀参加座谈会。平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永明主持会议。
会上,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余勇通报了平桥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侦办情况,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和难点。平桥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锁围绕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罪名的认定、相对不诉的标准发表了意见。平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剑结合办案实践经验和以往判例,从审判的角度提出了入罪的标准和依据,指出了审查办理的重点和方向。
平桥区法院、区检察院、平桥公安分局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立案标准、相关处罚、证据审查、起诉标准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的研讨,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初步达成了统一认识,为下一步打击此类犯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进一步加大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力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达成执法共识,有机衔接、精准发力、联动协作,有效遏制危害生态环境的刑事和行政案件多发态势。(郝昱玮 张钟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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